3月20日
衡阳市发改委发布
《衡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
实施细则(征求意见稿)》
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
3月20日,衡阳市发改委发布《衡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(征求意见稿)》。细则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,维护车主和停车经营者合法权益,实行差别化收费政策,并明确多项免费情形,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广大市民朋友可将有关意见发送至邮箱:hyfgwjtk@163.com,征集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9日。具体详情一起看看吧↓↓↓

核心区域:
1.蒸湘路以东、蒸水南路以南、湘江路以西、衡州大道以北的区域。
2.蒸水大道以东、蒸水南路以南、蔡伦大道以西、芙蓉路以北的区域。
一级区域:
1.蔡伦大道以东、蒸水南路以南、蒸湘路以西、衡州大道以北的区域。
2.蒸水大道以东、芙蓉路以南、蔡伦大道以西、衡州大道以北的区域。
3.湘江东路以东、船山东路以南、京广铁路线以西、衡州大道以北的区域。
二级区域:市城区除核心区域、一级区域外的其他区域。

国家机关、社会团体及其他公益、公用事业单位、其它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公共停车场(不含医院、高等学校)机动车停放服务最高收费标准

公立医院机动车停放服务最高收费标准

车站、码头、公交枢纽站及轨道交通换乘站、旅游景点配套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最高收费标准

2.机关公益单位办理业务,合理时间内免费不低于1小时。
3.住宅小区停车不超过2小时免费。
4.公共停车设施停放30分钟内(含)免费(独立立体机械车库除外)。
5.军警消防、救护抢险、行政执法等公务车辆。
6.残疾人持三证驾驶本人车辆。
7.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免费情形。
来源:衡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
审核:张海
责编:唐祝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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